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乡约”工作站设立在吕氏乡约发源地——蓝田县三里镇乔村村史乡约馆。
“‘刑事检察+乡约’工作站,搭建了共享共建共治的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平台,我们以规范、劝诫群众日常行为,将刑事和解关口双向延伸,促进无诉村庄、无诉社区建设,以良善风俗促矛盾化解,以刑事和解促办案效果的三个‘统一’,将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和乡约中崇德向善的理念贯穿在每一个案件中,使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树立了崇德向善、自觉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近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赵妮娜向记者介绍道。
截至目前,蓝田县人民检察院以“刑事和解+乡约”化解社会矛盾20件22人,并对这22人全部进行不起诉训诫;开展公开听证 20次,特约乡贤观察员结合办案开展普法宣传18次,参与双方当事人心理疏导、调解 15 次。
据了解,近年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出了一条检察业务工作与“枫桥经验”以及《吕氏乡约》《蓝田新乡约》相融合的履职模式——“N+乡约”法律监督模式。该模式也是检察工作参与基层治理、开展诉源治理的有益探索。
“我们已经建立了‘刑事和解+乡约’、‘不起诉训诫+乡约’、‘民事检察+乡约’、‘公开听证+乡约’、‘社区矫正监督+乡约’、‘信访矛盾化解+乡约’和‘司法救助+乡约’工作机制,形成了有特色、见成效、可借鉴的‘蓝田方案’,该方案也正逐步成为蓝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促进融合发展,开展诉源治理的重要法宝。”蓝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苟勇说。
蓝田县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监督+乡约”教育基地设在芸阁白鹿书院。
走进芸阁白鹿书院,记者看到了“学为好人”的牌匾,仿佛听到了穿越千年而来的吟诵:“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
今年3月,在蓝田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共同开展的“学思悟践新乡约 溯源治理保平安”主题教育活动中,芸阁白鹿书院院长牛锐对蓝田县目前在册的7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吕氏乡约”诵读,然后带领他们集体步入书院克复堂,又对《蓝田新乡约》进行了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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