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梁平妮 通讯员 何如意 王静静
“耕地修复了,能正常种植庄稼了,感谢法院帮我们村解决了一个大难题!”近日,看着田间郁郁葱葱、长势喜人的玉米苗,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某村刘某对又一次前来回访的汶上县人民法院法官表达感谢。
两年前,该村村委会与村民束某、杨某签订了土地种植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然而,束某、杨某在经营期间并未将土地按照约定去种植小麦、玉米,而是将绝大部分土地用于放置牛粪沼液,导致土壤酸化,造成土地严重污染。
2022年10月,该村委会将束某、杨某起诉至汶上县人民法院。接案后,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及时进行案件风险评估,认为当务之急要加快案件进度,以便及时修复耕地。为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力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为当事人讲清各自的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并邀请了当地基层组织、派出所共同推进调解。经过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束某、杨某承诺对自己的过错承担法律责任,除向村委会支付相应赔偿款之外,还将及时采取措施对受污染土地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束某、杨某另行承担。至此,该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案件结了,守护耕地的责任还在。为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确保受污染耕地能够按照计划恢复原貌,办案法官又多次对村委会进行案后回访,并深入到田间地头查看耕地恢复进度。如今,涉案土地已由去年秋天的酸臭难闻、地皮开裂转变成而今的一片生机勃勃、郁郁葱葱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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