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林景艳
近日,在调解一起装饰材料买卖合同纠纷的过程中,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巧用“法理+情理”,成功化解这起矛盾纠纷。
2022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张某向原告庄某购买墙面装饰材料,张某要求庄某将材料配送至指定的三处场地进行安装,安装完成后,张某支付了部分款项,但安装的尾款迟迟不肯支付。双方矛盾激化,故庄某将张某诉至法院。
洛江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的调解员接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小,双方是好友又是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庄某亦有调解的意愿,便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巧用“法理+情理”调解法,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把握双方长期合作关系的契合点,寻求矛盾化解的突破口。在调解员耐心的促成下,张某当场付清所欠款项12000元,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据了解,洛江区法院坚持把诉前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洛江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坚持认真梳理分析每起案件的法律关系和争议焦点,寻找法理与情理的最佳契合点,解纷止争。2023年上半年,洛江区法院累计调解各类民事纠纷300余件,诉前化解率达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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