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秦妙 吕洪洋
“作为一名学生,我觉得这个活动太有意义了,我一定把今天学到的知识告诉我的亲人朋友们!”
“我今年67岁了,平常听别人讲保护动物、保护植物,都不清不楚的,今天终于知道哪些是常见的保护动植物了。”
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引导群众关心、参与生态环境保护,8月9日,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主题活动。
上午,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在沃洲镇东郑村的乡间森林中拉开帷幕。9名学生代表和5名法检工作人员化身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法警、被告人,对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沃洲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40余名沃洲村民和沃洲小学学生参与观摩。
“这个环节叫做被告人最后陈述,是为了保障被告人最后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的权利……”在庭审过程中,全国优秀法官王优明分阶段讲解了开庭流程及背后的用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庭审结束后,法官就常见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法治宣传,以案说法,强调不触碰法律红线,呼吁保护野生动植物,向群众深植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
“法官讲解得这么细致,我们都听懂了,这场模拟表演真的走进了我们老百姓的生活!”活动结束后,村民们反响热烈。
沃洲镇人大主席陈国波感触道:“沃洲作为梁柏台的故乡,法院一如既往传承弘扬梁柏台红色法治精神,不断深化基层法治建设,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同时,东郑村作为浙江省3A级景区村庄绿色发展,在全力做好环境生态保护的基础上,也积极配合法院普法宣传工作,希望今后能多组织类似模拟法庭这样接地气的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
下午,新昌县人民法院邀请了绍兴文理学院生命科学院副院长罗文教授,与儒岙中学的同学们一起走进天姥山生物多样性司法研学基地。
“天姥山以唐代诗人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而著称,山峦叠嶂,地形复杂多变,山体生态丰富,是国家级森林公园,内有植物品种692种,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植物8种,动物品种219种,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26种……”听着罗教授的讲解,同学们穿梭于森林间,所到所见之处皆有大自然的奥秘,沿途,罗教授讲解森林内的常见木本植物与草本植物,科普蕨类植物的历史,解答同学们的疑问。
“我们大家都知道,青蛙的捕猎与买卖是违法行为。当发现市场有人买卖青蛙时,希望大家能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在授课过程中,新昌县人民法院为同学们准备了《野生动植物宣传手册》。民一庭庭长秦妙结合相关案例及法律法规为同学们进行了一一讲解。
“原来捕食猫头鹰会犯法!”“那可是要仔细辨认虎纹蛙了!”聆听普法教育的同学表示受益匪浅。
“这次‘全国生态日’主题活动,我们法院就是想通过‘沉浸式’模拟法庭及法律研学,让群众零距离感受法庭的威严,推动林区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同时在林间将生态保护与司法理念的种子播撒到学生心里,引导青少年树立关爱自然、关爱生态环境的意识。”新昌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雨薇表示,接下来,新昌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传承梁柏台法治精神,常态化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精准度,营造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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