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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王旭霞 

甘肃省天水市中院审判监督部门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创新举措、强化监督、深化沟通,推动减刑、假释工作再上新台阶。

案件立案后,合议庭在“十必查”全面审查材料后,对暂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要求刑罚执行机关补强、核实证据,对其他案件根据案件类型和特点,实行繁简分类,科学制定审理方案。合议庭开庭审理重点案件的同时,对证据存在疑点、有违反监规纪律情形、累进累出监狱的罪犯减刑案件,全部进行开庭审理。其他办案人员分组对其余罪犯的材料通过讯问罪犯、询问证人等方式进行庭外调查核实。

审判监督部门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坚持司法公开,全程留痕,接受全方位监督。立案均在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开庭邀请有经验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每批案件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案件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案后,对所有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及时录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进行公开。

在稳步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过程中,天水中院针对每批次案件的特点逐步扩大减刑案件开庭率,充分发挥庭审功能,并以提讯为补充,在第四批减刑案件办理中,通过入监“面对面”开庭和讯问的方式审理案件的数量占该批案件数的56%。以“面对面”的方式审理有效地避免了过分依赖文字材料进行裁判,可以更加直观地判断罪犯主观上是否确有悔改表现,进一步保证案件质量。

庭审和讯问中,审判人员还着重了解罪犯的家庭状况、成长经历和学历背景,释明生效判决的论理和减刑的法律政策,帮助罪犯打开心结,教育其能够真心地认罪悔罪,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和家庭,成为守法公民。今年6月,联合驻监检察部门和刑罚执行机关召开减刑、假释宣讲大会,由人民陪审员、法官和检察官对现场的服刑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力争达到减刑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针对部分案件中存在原生效判决可能存在错误、财产性判项执行衔接不顺、个别服刑人员病犯认定疑难等情况,法院联合驻监检察部门和刑罚执行机关进行座谈,协商处理对策,达成共识,共同保证案件质量。近年来,天水中院特别注重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办理中的工作衔接,与检察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不断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公正、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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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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