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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实习生 王蔚

7月14日,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北京铁检院”)对外发布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白皮书。白皮书显示,网络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加快迭代,带来了公益侵害手段的技术升级,网络侵害公益行为日益呈现出智能化特征。

据了解,2019年,北京铁检院开始集中办理全市范围内应由基层检察院管辖的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截至2022年底,该院受理线索130件,立案办理9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81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5件,案件数量呈上升态势。从案件领域来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数占比最大,为32.3%;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占17.7%;安全生产领域占12.5%;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占10.4%;英雄烈士保护领域占10.4%;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占6.3%;网络侵害领域占6.3%。从履职方式来看,该院在办案中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磋商、圆桌会议等途径多元履职,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0件,磋商推动解决16件,发出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5件,向互联网企业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4件。

白皮书显示,互联网侵害公益问题独具网络特点。从行为上看,网络违法行为与社会热点问题相伴而生,社会热点问题往往会在网络空间有所反映;侵害公益方式与传统侵权行为具有明显差异性,网络侵害行为与侵害结果的时间不同步性和空间交叉性更加显著。从传播方式上看,网络损害具有叠加效应,互联网上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后果与被点击、浏览或者被转发次数等数据呈正相关。从结果上看,互联网公益损害结果超出时空限制,网络侵害公益问题更加容易回潮,互联网的违法行为容易通过技术手段改头换面重新出现,给线索发现、督促整改和长效监管带来挑战。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祯元介绍,互联网公益保护对科技赋能检察要求较高。网络侵害公益行为日益呈现出智能化特征,同时,电子证据具有无形性、易变动性等特点,网络公益损害证据取得、固定技术要求高,对取证固证能力专业化提出挑战。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必须更大力度推进科技赋能,借助大数据模型等提升发现线索、取证固证能力。

刘祯元表示,北京铁检院将不断适应网络特点创新办案思维,顺应网络技术发展提出的新挑战,加大数字检察工作力度,让大数据赋能成为公益诉讼工作“源头活水”。同时,多措并举助推网络治理,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对外加强沟通协作,针对不同侵害情形分类施策,以高质效办案推动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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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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