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百家号
今日头条
搜狐号
大风号
首页 > 法治 > 正文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见习记者 张美欣

“16万元失而复得,如果没有检察院监督,我一分钱也拿不回来。”近日,张某某向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检察院赠送了一面写有“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锦旗。

2018年3月29日,被告马某某向原告张某某借款16万元,张某某遂到银行取款16万元,并于当日存入马某某的银行个人账户。同日,马某某给张某某出具借据,借据载明: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上款系借用,还款日期2019年3月29日,逾期按民间借贷1分利追加利息,欠款人:马某某。2019年3月29日借款期限届满后,马某某未偿还借款。

2020年,张某某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马某某偿还借款本金以及利息,2020年5月2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一、马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偿还张某某借款本金16万元以及逾期利息(自2019年3月30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以16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1%计算利息);二、驳回张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因被告马某某没有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张某某于2021年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张某某发现法院判决的逾期利息不对劲,1分利怎么能是年利率1%?

带着满心疑问和不解张某某开始向法院申请再审,来来回回不知道奔波了多久,可再审程序并没有启动,一块心病始终堵在他的心口。

2022年10月,张某某无奈来到检察院,对该案申请监督,请求纠正法院的判决。院领导现场接访,主动了解当事人诉求后,由舒兰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受理了张某某的监督申请。

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检察官们采取了“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一方面调阅案件卷宗材料,对法院认定的逾期利息年利率1%,是依据借款合同中写明的“逾期按照民间借贷1分利追加利息”来判决的,如何认定逾期利息“1分利”,成为本案是否存在错误的焦点;另一方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等人员召开检察公开听证会,对本案焦点、认定事实、化解矛盾等方面听取“民间的声音”。

2022年11月,舒兰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指出本案的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本案涉及的逾期利息“1分利”,应从交易习惯和合同目的等方面进行分析,从而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民间借贷的利息约定,尤其是在农村,百姓口中的1分利,一般就是1万元每月100元利息(换算利率就是年利率12%),这是民间普遍存在的交易习惯,建议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

舒兰市人民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立刻复函采纳该建议。2022年12月1日,法院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理此案。2023年4月20日,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按照年利率12%计算逾期利息。

民间借贷纠纷是民事审判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案件类型之一。针对不断增加的民间借贷纠纷申诉案件,检察机关着力提高办理此类申诉案件的质量,积极发挥民事检察监督的职能作用,引导并推动民间金融活动的有序健康发展。

从合同目的来看,张某某与马某某并不熟悉,借款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息回报,如果按照法院判决的逾期利息来计算,年利率1%,远远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显然有悖于张某某出借资金的本意。

借款有风险,出借需谨慎。面对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公民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大视野融媒网(原大视野新闻网)是最富价值的互联网推广平台,致力于打造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融媒体发布平台。

编辑:佚名
0

大视野融媒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大视野融媒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大视野融媒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dsynews@126.com。

东方甄选官宣入淘开播,淘宝成顶流终点站

版权声明:大视野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32088晋ICP备20007253号

Copyright © 2016- 大视野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ISSN 2224-3933 京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