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李少丰
近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3年第6次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相关工作情况。据悉,2023年5月,甘肃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2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55微克/立方米;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88.7%。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4.6%,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4%;剔除本底影响后,32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
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王涛介绍,甘肃省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71个,比例达到95.9%,水质优质(达到或优于Ⅱ类)断面68个,比例达到91.9%,劣Ⅴ类水体断面2个,比例为2.7%。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目标。黄河流域41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2.68%,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7年达到Ⅱ类。西北诸河和长江流域国控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水体。甘肃省嘉峪关市、张掖市、金昌市多次进入全国地级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前30位城市名单。
同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甘肃在全国率先启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地方立法和污染现状调查,完成黄河流域甘肃段入河排污口排查,基本摸清了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底数。第一批兰州、白银、临夏3个市州正在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有序推进排污口整治。沿黄河流域30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62座,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和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分别达到97%、93%和97%以上。实施“黄河清废”行动,整治问题点位125个。集中力量抓好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2021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甘肃省11个污染防治类问题完成整改7个。与相邻4省签订跨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框架协议。与四川省签订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获得财政部、生态环境部20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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