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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周统翰 黄昌炜

近日,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与法官的耐心劝导下,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松溪县某板材商行经营装修建材,从事整体衣橱柜加工的蔡某某于2021年12月向该板材商行购买材料,并口头约定待加工完毕后结算材料款。该板材商行多次向蔡某某催要材料款未果,后诉至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蔡某某于2023年3月15日前付清材料款6105元。约定日期过后,蔡某某仍未履约,该板材商行向松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案后,执行干警当即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蔡某某,督促其及时偿还材料款,蔡某某表示愿意偿还,但迟迟没有行动。为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不让生效法律文书变成“法律白条”,执行干警前往蔡某某家中“面对面”劝导其及时履行义务,否则将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蔡某某表示当晚即偿还材料款,然而次日,承办法官再次收到其“失约”的消息。

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判断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面对蔡某某一而再再而三推脱、失信行为,再次找到蔡某某欲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拘留途中,蔡某某终于意识到“侥幸心理”无法逃脱执行,态度发生转变,主动偿还了所欠的材料款,本案就此执行完毕。

金额虽少,应“执”尽“执”。法官表示,司法拘留仅是一种强制执行手段,案结事了才是执行最终目的,希望有能力履行的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能够放弃观望,主动履行义务,找回迷失的“信誉”,否则将面临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据悉,松溪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对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敢用善用巧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老赖”行为,切实将“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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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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