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陈莹莹 马璐琪
本想虚构事实拖延欠款,结果判刑、罚钱,赔了夫人又折兵。近日,经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2年初,胡某将其名下一套房产抵押,并以此向马某借贷了115万元,用于投资和花销。而到了同年8月份,由于资金问题,胡某决定将该房产变卖。为了不影响房屋出售,胡某与马某商量,先由马某解除抵押,后胡某用卖房款清偿马某的借款,马某同意,便按照上述约定履行了承诺。
在胡某挂出房屋信息后,不久就有诚意买家张某上门,表达了购房意愿。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二人最终以139万元的价格达成交易。爽快的张某不仅如期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在办理完银行按揭贷款后更是第一时间将尾款全部支付完毕。而胡某也在张某支付定金后,就配合张某完成了过户手续。
事情本该到此为止,按照胡某和马某的约定,胡某拿到房款后就应该将马某的债务还清,可胡某偏偏“不讲武德”,将大部分钱又出借给其朋友及自己开销,甚至在马某催讨欠款时,还将“锅”甩给张某,谎称系张某拖欠了房款,企图拖延还款时间。
2022年12月21日,一纸诉状从天而降,还蒙在鼓里的张某收到了法院查封其涉案房产,并要求其支付购房款的通知。张某感到纳闷,房款早就结清了,怎么房子还会被查封?而不出所料,这一切都是胡某搞出的“幺蛾子”。
原来,马某以为胡某所言为真,便建议胡某通过诉讼途径,实现对张某的债权。胡某为了圆谎,竟然隐瞒张某已结清房款的事实,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聘请代理律师提起诉讼。在张某质问胡某时,胡某又“故技重施”,将“锅”甩给马某,谎称系马某用其名义起诉。
在法庭上,面对银行流水、完税证明、购房发票等大量证据,胡某眼看谎言被戳破,最终承认了张某已经将房款付清的事实,并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清楚。法院解除了对张某房产的查封,并将胡某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移送慈溪市检察院后,检察官对胡某进行教育引导,详细向其释法说理,并于2023年3月依法对胡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当时因为资金紧张,想着能拖一阵是一阵,稀里糊涂就起诉了,没想到现在不但搭进去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还要留下案底、缴纳罚金”。面对判决,胡某后悔不迭。
检察官提醒: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不仅损害他人权益,更妨害司法秩序。切勿拿法律当儿戏,最终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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