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百家号
今日头条
搜狐号
大风号
首页 > 房产 > 正文

11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在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北海市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以签订网签合同时间为准)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向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北海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委托北海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售房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首付款。

文件要求,售房企业应支持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与购房人在预售商品房网签合同中约定付款方式条款,并向住建部门提交申请办理网签合同备案。

对已在网签合同中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作为首付款的,或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与自筹资金相结合作为首付款,且购房人已足额支付约定的自筹首付款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住建部门凭《北海市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确认表》以及合同备案资料予以办理网签合同备案手续。

同一日,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落实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相关事宜的通告。在北海市城市规划区(不含合浦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人群,均为补贴实施对象。

补贴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购房人在北海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上述商品住房均不含垂直分户住房),并缴纳契税后,可享受购房契税全额补贴。补贴申请时间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通告指出,购房合同签订、预售或现售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首次网签及备案时间均需在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且契税完税时间需在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4月20日(含当日)期间。

大视野融媒网(原大视野新闻网)是最富价值的互联网推广平台,致力于打造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融媒体发布平台。

编辑:
0

大视野融媒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大视野融媒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大视野融媒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dsynews@126.com。

家政服务市场调查报告显示:58到家存在买证造假行为

版权声明:大视野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32088晋ICP备20007253号

Copyright © 2016- 大视野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ISSN 2224-3933 京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