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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0月24日消息 据“绍兴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10月23日,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倍数的通知》,明确对绍兴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倍数进行调整,从原来的15倍调整至20倍。此次调整,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是根据贷款申请人的户可贷基准额度,结合还贷能力、信用情况以及房地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的。其中:户可贷基准额度=(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月均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月均余额)×倍数(由15调整至20)。

举例来看,购房者小蔡购得一套新建商品房至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显示小蔡住房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月平均余额为3万元,按原可贷额度倍数计算,小蔡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为3×15=45万元。按照新政,小蔡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为3×20=60万元。新政可让小蔡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5万元,增幅达到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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