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最高检启动的“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进展。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检察机关围绕就业、社保、医疗等八个重点民生领域,解民忧、纾民困,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1万件。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聚焦企业在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的“堵点”问题,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截至今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2万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5亿余元。接下来检察机关还将重点围绕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重点领域,持续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
最高检:加大对“小过重罚”等行政执法问题监督
发布会上,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针对实践中发生的行政机关对小商户实施“小过重罚”等行为将加强检察监督,突出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难题。
发布会上,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生产生活,不利于他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建立对法治的信赖,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开展法律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在行政执法中既要严格执法,更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既要避免“小过重罚”,也要避免“重过轻罚”,应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一些涉企“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过罚不当”案件,要通过加强涉市场主体行政诉讼监督,推动行政处罚符合比例原则,深化“小过重罚”系统治理。今年,最高检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突出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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