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在支持境外机构与境内科技型企业供需对接、畅通投资退出等方面提出多个措施。
受访专家表示,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推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增强市场活力和包容性,也为境外机构提供了更多机遇,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扩大在中国科技领域的投资,实现互利共赢。
加大融资支持 丰富科创资金来源
加大融资支持是此次出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着力点之一。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并投入科技领域。数据显示,2023年境外机构在我国发行熊猫债合计1545亿元,同比增长82%。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这也是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的体现,对资本市场资源配置能力的提升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同时对吸引境外投资者参与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成长、分享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红利也有着积极作用。
“对我国资本市场而言,若干政策措施的积极意义包括增加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提升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丝路基金副总经理丁国荣表示,支持境外机构在华发行熊猫债有助于提高人民币资产在全球投资者中的持有比例。
在丁国荣看来,政策的实施还体现了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决心,有助于提升整个市场的开放度和国际竞争力。
畅通退出机制 助力投资良性循环
针对境外机构关注的投资退出问题,若干政策措施围绕境外上市、并购重组、份额转让等方式提供了多种退出机制。
丁国荣分析,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到的私募股权份额转让试点,就是较为有效的退出方式之一。在投资实践中,丝路基金多次遇到以单一资产私募股权份额转让形式实现的项目退出,这是一种在国际投资圈中常见的交易安排,能够让境外机构优化投资组合,实现风险分散,提高退出灵活性。
在赵锡军看来,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的退出机制是让境外投资者放心和安心的保障,市场化和多元化的退出机制则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丰富和灵活的退出选择,有助于投资者以恰当的时机以及合理的对价收回投资并实现收益。
退出机制的相关政策举措还将进一步完善。商务部财务司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功能,为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提供畅通的退出渠道。
建立更加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
如何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受访专家提出了诸多建议。
丁国荣建议,建立更加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高质量的风险评估服务,帮助境外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市场环境和企业价值。“针对境外投资者的特殊需求,可以在现有渠道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定制化融资方案。”丁国荣说。
“建议推动形成综合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发挥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同时尽快形成支持科技型企业和项目的融资专项工作机制。”赵锡军说。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近期表示,商务部将会同各地方各部门继续发挥现有平台作用,积极搭建新的投资合作机制,推动境外机构与境内科技型企业高效对接、深化合作。
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016.7亿元,同比下降26.1%。但与2023年第四季度相比,引资金额环比增长41.7%,而且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同比增长20.7%。何亚东表示,当前中国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外企业面临广阔市场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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