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振经营主体信心的重要举措。——这是2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时指出的。为贯彻落实国常会最新部署和安排,昨天,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发改委、司法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优化营商环境的下一步工作安排。
“五个更好”解决企业痛点难点卡点
近日召开的国常会明确,要更加注重回应经营主体突出关切,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为切实解决企业痛点难点卡点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孟玮表示,下一步,将着力做到“五个更好”。
一是着力破除各类不合理限制,更好维护公平竞争。二是着力完善顶层设计,更好保护合法权益。三是着力促进跨境投资便利化,更好扩大制度型开放。四是着力推动政务服务优化,更好推进利企便民。五是着力发挥先进示范作用,更好实现整体提升。
孟玮指出,针对仍然存在的各类“旋转门”“玻璃门”,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推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创新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破除地方保护和所有制歧视。
针对法治化保障不够有力的短板弱项,孟玮表示,今年将重点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出台政策性文件,促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同步发力,解决一批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
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郭启文表示,将加快推动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针对经营主体反映较为突出的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网络不正当竞争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制度规则,加大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成本,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四个一”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市场监管总局昨天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共有经营主体1.84亿户,新设经营主体3272.7万户,同比增长12.6%。新设企业1002.9万户,同比增长15.6%。经营主体投资创业活力持续增强。
据了解,民间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占比较高,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环境,增强企业投资意愿,至关重要。为此,发改委将重点做到“四个一”,即用好一个新平台、建好一个项目库、实施一个新机制、畅通一个好渠道,力争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去年9月,发改委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截至今年1月末,已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项目1591个,总投资规模19808亿元。孟玮表示,发改委将持续做好这项工作,畅通项目信息获取渠道,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
对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也将加大。将从各地重点民间投资项目中,常态化筛选一批符合政策要求、投资规模大、示范性强的项目,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同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介项目,加大融资支持;把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推动各地协调联动,加快前期手续办理。
此外,发改委还将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切实拓宽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的空间,最大程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推动吸引外资举措加快落地见效
促进外资企业在华发展,也需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去年8月,《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外资24条”)对外公布,集中回应了外资企业对中国投资环境的关切和诉求,针对性地提出了一批政策举措。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表示,政策发布至今,超过六成已经落实或取得了积极进展,绝大部分外资企业整体评价良好。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推动各项举措加快落地见效,及时通报外资企业普遍关注的政府采购、标准制定、投资便利化等方面工作的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
去年,商务部召开了15场圆桌会,400多家外资企业、外国商协会参加了会议。各地也召开了140多场圆桌会,2200多家外资企业、外国商协会参加。这些企业既包括世界500强、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也包括很多中小外资企业和孵化平台企业,覆盖面广,代表性强。
2024年,商务部将继续发挥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作用,每月召开一场外资企业圆桌会,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朱冰强调,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外资企业核心诉求和共性突出问题,精心设置会议主题;依托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持续推动解决企业的困难问题,着力提升会议实效。
专家解读
明确今后营商环境
建设根本立足点
本报记者 白波
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经济学院教授张杰指出,国常会研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与当前面临的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存在对应关系。营商环境是影响投资和消费预期、能力、信心和动力的一个最主要的方面。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三位一体的营商环境,将成为今后国家和各地方营商环境建设的主要方向。
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三者间具有怎样的逻辑关系?张杰说,市场化是营商环境的基础,要按照市场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来布局营商环境。首先强调市场化,体现了市场化在我国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遵守各种既定法律和规则条例——法治化则是市场得以有效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将法治化和市场化相结合,有助于保障我国营商环境实现质的提升。我国正处于新一轮对外开放的关键时期,要让世界各国的经营主体、投资者、消费者能享受到中国高标准、高水平的营商环境,需要向国际一流水平对标。
“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准确概括了今后无论国家还是地区层面营商环境建设最根本的立足点和基本原则。只有把这三方面都做好,才能真正把营商环境建设好。”张杰说。
本次国常会强调要“强法治稳预期”,以及“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两次提到关键词“预期”。张杰说,当前国内消费者、投资者和各种经营主体都面临稳预期的问题,特别是民营经济体的投资出现了一定的增长停滞问题。我国正处于创新驱动发展、新旧产业转换和替代的关键时期,需要经营主体进行大量以创新、提升技术和产品质量为主导的投资。但是,当前消费和投资都并未处在稳定增长的轨道,与预期出现一定弱化密切相关。
“国常会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希望从短期和长期来构建消费、投资和创新研发相关预期的稳定环境,激活增长动力,更好地支撑中国经济。”张杰说,“强法治稳预期”的提法是一个新的根本性的做法,因为只有通过法治来稳预期,预期才是稳定的、可靠的、可持续的、长期的和有效的。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应该从执法公平性、公开性、透明度的法治环境角度来推动和实现稳预期。“法治的原则应该贯穿于整个稳预期政策的制定当中。强法治与稳预期是相互统一的,如同硬币的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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